2016年02月17日 07:40
来源: 作者:赵鹏
导语:近日,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部会同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函,要求从现在起到3月31日,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率先实施。
污染“爆表”一天可启动红警
环保部介绍,去年入冬以来,京津冀区域经历了三次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各地在应对过程中,暴露出污染程度大致相同但预警级别却不同的现象,影响了应对效果和区域联防联动。
2012年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规定AQI为201—300时空气质量为五级重度污染,AQI大于300时空气质量为六级严重污染。记者了解到,当PM2.5浓度达到500微克/立方米时,AQI指数达到最高值500,此后即使浓度再高,指数不再上升。所以不少人形象地将PM2.5超过500微克/立方米的情况称为“爆表”。
试行统一标准期间启动红色预警的条件分为两种:一是预测至少持续四天重度污染,且其中至少有两天达到严重污染,二是只要预测有一天及以上的空气质量达到“爆表”级别,就可以启动红色预警。
中小学是否停课由各地酌情实施
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红色预警中小学学校是否停课问题,环保部与中国气象局表示,发布红色预警时,采取中小学学校停课的措施建议由各地酌情实施,其他响应措施仍按现行预案的I级响应措施执行。两部门强调,发布预警时同步实施相应级别的强制性应急措施,对影响公众出行和生活的健康防护、建议性应急措施,应当明确具体实施时间。
试行结束后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试行结束后,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保部要求各地按照污染物减排底线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影响公众生活的措施,全面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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